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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安全未制定应急预案招聘会不得举办

2008-07-25 阅读: 出处: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

    今后,对未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招聘会一律不予批准。昨天,人事部下发《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人才招聘会审批和监管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在人事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

  通知指出,人才招聘会的审批工作应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未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在不具备条件的场所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借用公共场所举办、入场招聘单位在200家以上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控制。对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全国性现场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按照《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

  同时,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人才招聘会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大型招聘会,应当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切实加强会前的安全检查和会中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生问题,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安全。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常设性招聘会举办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非常设性招聘会的巡查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招聘会,要及时予以制止;对组织落实不力的举办单位,要暂停或取消其举办人才招聘会的资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招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另外,还要建立招聘会考核制度和招聘会监督举报制度。对有违规记录的举办单位,取消其继续办招聘会的资格;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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