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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召开

2008-06-17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记者从6月16日召开的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在省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出的《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本地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吸纳毕业生到本地就业,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确保今年全省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大、增幅高,全省共有高校毕业生22.9万人,比上年增加4.2万人,增长幅度为22.5%。截至5月末,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44.8%,比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签约率为55.7%,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本科生签约率为38.9%,同比持平;高职专科生签约率为49.3%,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一把手是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各行各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要认真做好贫困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落实贫困生兜底安置政策。各市要实现贫困生就业状况动态管理,积极安排未就业贫困生进行岗位见习或免费技能培训,发放见习补贴或培训生活补助。建设以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的见习和培训基地。

    要建立起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制订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时,要同时做好人才需求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有效措施,积极吸纳毕业生到农村、街道、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就业。要发挥政策效能,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造良好环境。省、市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逐步提高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各市教育、医疗等“热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注重公开招聘在县区、农村工作两年以上的往届毕业生。

    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资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各市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尽快投入使用,要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各高校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在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上下功夫。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应予以撤销;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应减少其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严格控制其相关专业的增设。(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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